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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3号:长阳镇北广阳城回迁安置房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长阳镇北广阳城回迁安置房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2017年12月19日公告)
                                总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bet365线路检测中心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长阳镇政府)组织建设的,由北京长阳兴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阳兴业)具体实施的长阳镇北广阳城安置房工程进行了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北广阳城安置房项目位于房山区长阳镇,东至长于路、西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北至长阳大街。建筑面积共计43862.69平方米,其中:住宅36878.16平方米、车库6984.53平方米。其建设资金全部由长阳兴业筹措解决。该工程于2012年3月8日开工,2014年6月27日竣工。
  审计结果表明,北广阳城安置房工程属于绿通项目,办理了立项审批手续,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审批手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手续,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未能完全履行基本建设手续。
  北广阳城安置房项目根据《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设计、监理、施工、勘查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工程个别合同的法律要件填写不齐全,合同签订日期、履行期限等不完整。截止审计日由于土地出让金前期手续未办理齐全,无法确认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土地出让金费用此次审计未予以认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关单位多计工程款114482433.31元
  (二)应缴未缴印花税6778.16元
  (三)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1877601.47元
  (四)超投资10003.70万元
  (五)超标准建设回迁安置房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长阳镇政府责成长阳兴业按照工程审计结果与各相关单位办理结算;要求长阳兴业在2017年3月31日前自行补缴应缴未缴印花税;要求长阳兴业将多支付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有关账目,资金归还原渠道;长阳镇政府对超投资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积极与发改委协调补办相应手续,避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发生同类问题;要求长阳镇政府对超标准建设回迁安置房问题应该高度重视,并责成长阳兴业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其超标准的投资,由区住建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土地分中心研究解决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长阳镇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高度重视,责成长阳兴业对工程个别合同的法律要件填写不齐全,合同签订日期、履行期限等不完整问题已经自查整改;正在办理土地出让金手续,并按审计结果与各相关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长阳兴业已经按照审计决定规定时间及时缴纳印花税,粘贴印花税票;已将多支付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调整账目,资金归还原渠道;长阳镇积极对超投资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与发改委协调补办了相应手续,并于2017年4月17日向区政府报告了落实整改情况(长政文【2017】161号);对超标准建设回迁安置房问题,2017年10月13日长阳镇政府依据审计建议组织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及长阳兴业共同研究分析,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对超过控制价部分纳入土地一级开发成本。